变量
变量的定义
变量的定义为:
数据类型 变量名;变量名是C预言中的合法标识符。
注意:
- 每个变量定义语句都必须以分号结尾。
- 不能违背“先定义,后使用”的原则。
- 变量一经定义,每个变量就有一种确定的类型,在编译时就能为其分配相应的存储单元。
- 一个变量在内存中占据一定的存储单元,用变量名来标识在内存中所分配的存储单元,在该存储单元中存放变量的值。
变量初始化
变量的初始化就是对变量赋初始值。
变量的初始化有两种方法:
- 定义初始化。即定义变量的同时赋予初始值。
- 先定义变量,再给变量赋值。
示例:
int a = 10;
char b = "i";int a;
char b;
a = 10;
b = "i";注意:
- 初始化实际上是一个赋值语句。
- 在定义变量的时候,可以只给部分变量赋值。
- 如果同时对几个变量赋相同的初始值,应该注意书写格式。
示例:
ini a=1,b=1,c=1;int a=b=c=1;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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